2016年,我國食品安全領域迎來一項重要制度創新。根據農業農村部(原農業部)的統一部署,我國在部分省份正式啟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工作。這一舉措旨在通過建立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的有效銜接機制,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讓消費者吃得更加放心。
試點工作選擇在河北、黑龍江、浙江、山東、湖南、陜西等具備較好工作基礎的省份率先開展。合格證管理試點聚焦于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等五類食用農產品,要求生產主體在農產品上市時,對其質量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承諾,并出具統一的合格證明。這張小小的合格證,如同農產品的“身份證”和“承諾書”,清晰標示了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生產者信息、開具日期以及生產者對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的真實承諾。
推行合格證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標在于推動生產者主動落實主體責任。長期以來,農產品生產鏈條長、環節多,監管難度大。合格證制度將監管關口前移,變“被動檢測”為“主動承諾”,倒逼生產者和企業規范種植養殖過程,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遵守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規定,從源頭保障農產品安全。它明確了“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使生產者的第一責任得以具體化和可視化。
對于市場和消費者而言,合格證是重要的質量信息憑證。它有助于建立從田間地頭到餐桌的可追溯鏈條。當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超市或電商平臺時,采購商和消費者可以憑借合格證獲取基礎的質量安全信息,實現來源可查、責任可究。這極大地增強了消費透明度,提升了消費者信心,也為優質優價市場機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2016年的試點工作為合格證制度的全面推廣積累了寶貴經驗。試點地區探索了不同的開具模式,如種植養殖者自行開具、村級協管員指導開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委托開具等,以適應不同生產規模主體的實際情況。試點也著重理順了合格證與現有監管手段的關系,使其與風險監測、監督抽查、產品認證等協同發力,共同構筑農產品質量安全“防火墻”。
此次試點是我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邁向制度化、規范化的重要一步。它不僅是監管工具的創新,更是治理理念的升級,標志著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從以政府監管為主,轉向政府監管與生產經營者自律相結合的新階段。隨著試點的深入和后續在全國范圍的推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將持續為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和農業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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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07 20:51:46